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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鄱阳县黎岭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鄱阳县黎岭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江西省水利厅的赣水防办字[2015]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鄱阳县黎岭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鄱阳县东北部枧田街乡境内

2.2 招标规模:批复投资金额约1473.88万元;本次施工招标金额为1080万元,监理招标金额为30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历天。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施工标,1个施工监理标。

2.5 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6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他要求:(注:(1)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电子投投标,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8日起至2015年9月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 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9日10时00分,施工标段投标人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施工监理标段投标人携带纸制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开标地点为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施工标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席开标会,同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建造师在开标会结束前不能离场。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7.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10年(指2005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且与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堤防工程。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饶市)、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鄱阳县黎岭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何主任

电 话:13970367567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地 址: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8楼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0792-8983328  15070282221

监 督 单 位:鄱阳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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